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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训练及地、市、县业余体校
初级训练以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网罗人才、发现人才,并进行早期专项启蒙训练为主要任务。这一层次的训练均在各地、市、县或厂矿、农场业余体校,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进行。
地、市、县业余体校根据国家体委颁发的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湖南于1957年在衡阳、长沙、常德、邵阳市试办青少年业余体校各1所。1958年全省业余体校发展到42所,但坚持经常训练的只有5所,有训练而不经常的7所,间常有点训练的30所。1959年7月,省体委组织长沙、衡阳2市,东安、湘乡、沅陵3县青少年业余体校的5名教练员去北京市参观学习,进一步明确业余体校的任务是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和群众体育骨干,同时向青少年进行共产主义教育。训练方针是“从小培养,打好基础”。
1960—1962年,业余体校训练受到国民经济困难的影响。只有省重点联系的津市一中,常宁县一中,黔阳县一中,长沙市二中、八中,沅陵县鹤鸣山中学,益阳市大水坪小学,泸溪县武溪镇完小,长沙市南区,东安县等10所业余体校仍坚持训练。到1965年,全省经过调整后的业余体校共33所,兼职教练员104人,在训学生2000人。
1956—1966年的业余训练,以学校办业余体校为主,形成“班、点、线”扇形训练网,即体育苗子由业余体校训练,每周2—3次,同时联系几所学校作为训练网点,再扩展到更多的学校。
1969—1977年,全省有地、市、县办业余体校97所,有专职教练277人,兼职教练405人,在训学生9763人。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注重办校质量,推广了桃源县业余体校乒乓球项目设提高班和预备班的经验。1978—1988年,业余体校保持97所,由各级体委与教育局共同管理。1984年在长春业余体校调查研究会上,湖南介绍了办好业余体校的经验。这些经验包括注重基础训练,侧重训练12岁以下的儿童;扩大田径、游泳等奥运会项目的训练;提高教练员素质;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处理好文化学习与体育训练的关系等。
多年来,地、市、县业余体校在简陋的条件下,为培养运动员后备人才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如1983年创办的新化县业余体校,根据本县的经济状况和本地人身材体型的特点,确定开展举重运动训练。由1960年从武汉体院毕业并多次在全国比赛中夺魁的罗松喜担任教练,县体委拨给1000元经费买回两副练习杠铃,又发动学生从家里拿来木棒,从工厂要来废钢管,自己动手修建了一个简易训练房。经过几年的努力,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举重后备人才。有23人分别入选省举重运动队或考入体育院校深造,这批运动员获省级以上比赛金牌66枚、银牌60枚、铜牌36枚;有12人破省纪录、4人破全国纪录,有6人达到运动健将标准,其中曾星玲于1987年参加在美国举行的首届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一举夺得60公斤级3项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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