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体政法宣字〔2017〕3号
湖南省体育局
关于报送省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工作安排,我局下半年将开始报送省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含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请各部门认真研究并申报本部门拟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近几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和实施的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改革实践比较成熟且确有必要、现实可行,属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项目,优先列入计划。
(二)虽有必要立法,但存在重大矛盾一时难以解决的、管理体制重大变革尚未定型的、国家已列入近期立法计划的、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尚未研究清楚的,暂不列入计划。
(三)上位法实施不满一年的实施性立法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解决的事项,以及超越地方立法权限的事项,一律不列入计划。
各部门、单位要求省人民政府制定、修改、废止省政府规章,或者要求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均应按照上述规则要求,研究确定申报立法的建议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2018年立法项目的申报工作,要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组织专门班子抓落实。认真做好前期论证,要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的,应当主动进行协调,力争形成统一意见,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二)及时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局政策法规宣传处报送下列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1.立项说明5份(附件1);
2.建议稿文本5份;
3.需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照表5份(附件2);
4.申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会议纪要1份;
5.立法依据对照表3份(附件3);
6.分歧意见情况表3份(附件4);
7.参阅资料(上位法、外地立法资料等汇编)5份。
联系人:罗立新,电话:84559567,邮箱:zcfgxc@126.com。
附件:1.立项说明格式范本
湖南省体育局(章)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