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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 助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9-05-30 00:00 【字体: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已于12月21日正式印发,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引领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将有力地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了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国际通行的分类,体育可以分为参与性体育和观赏性体育两大类,其中参与性体育主要是指健身休闲,观赏性体育主要是指竞赛表演。由此,体育产业可以分为围绕健身休闲活动和竞赛表演活动而形成的两种业态。国务院出台关于体育产业和健身休闲产业的政策性文件之后,为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规范化水平,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台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性意见。

  2017年5月,体育总局启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政策研究工作。组织了一系列调研和座谈,广泛邀请赛事推广公司、场馆运营公司、地方体育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深入分析讨论。9月,在浙江等地组织实地调研和专题座谈会,进一步了解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基本情况,深入研究产业引导政策,修改完善拟定意见。10月,书面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4个部委的意见。11月,再次就相关问题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交换意见。2018年1月,在全国体育产业发展大会上广泛征求体育及社会各界参会代表的意见。5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再次征求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6个部委的意见。6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书面征求28个部门意见。对于相关意见建议,国务院办公厅、体育总局进行多次、多层级协调,反复修改完善,最终经国务院批准通过。

  二、《意见》解决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已逐步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体制机制不健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至今尚未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不健全,无法保障竞赛表演市场的良性发展。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的难度较大,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受非市场化因素干预仍然较多。体育赛事播放收益难以实现,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等资源没有形成自由流转机制。

  二是有效供给不充分。体育赛事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对大众体育消费需求和体育市场的把握不准,可选择的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体育消费项目不多。体育竞赛表演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研发投入力度不足,品牌附加值低,缺乏品牌赛事引领。

  三是总体规模不大。2017年,我国体育产业的总规模为21988亿元,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1%,其中体育健身休闲活动规模与体育竞赛表演活动规模的比例约为72比28,竞赛表演产业占比偏低,总量不大。此外,目前我国除了足球、篮球等少数项目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外,其他项目尚未形成一定的职业市场。体育发达国家如美国约有20个体育项目进入市场,其棒球、篮球、美式橄榄球、冰球和足球5个项目拥有近800支职业队伍,其中参加五大联赛高水平竞赛的商业队伍就达到131支。相比之下,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程度还较低,制约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大众消费不积极。《2014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显示,2014年20岁及以上人群中全年人均消费水平达到926元,比2007年增长52%。但居民体育消费仍以“实物型”消费为主,“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水平都偏低。表现出公众体育消费意识不够强,体育消费尚未成为普通民众生活性消费的必要组成部分,造成中低端体育服务消费动力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以问题导向,从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出发,坚持市场驱动、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强化相关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意见》的出台,将极大推动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做大做强,坚持专业化、品牌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出可量化的发展目标。《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总规模达到2万亿元,建设若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城市和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集聚区,推出100项具有较大知名度的体育精品赛事,打造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是丰富赛事活动,完善赛事体系。通过大力发展职业联赛、引进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引导扶持业余精品赛事、积极培育冰雪体育赛事等方式,打造体育赛事品牌,建立丰富多样、层次分明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培育稳定的观众群体和独特的项目文化。推动体育竞赛与文化表演互动融合,以观赏性较强的体育项目为突破口,创作开发能够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精品,同时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项目。

  三是壮大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提供良好的准入环境。加强体育产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重视和鼓励高新技术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各类中介咨询机构的作用。引导大众树立更加积极的体育消费理念,提升体育消费意愿,严厉查处打击倒卖赛事门票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消费条件,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引导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参与体育场馆运营,盘活场馆资源,鼓励利用学校体育场馆举办体育赛事。

  四是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服务体系。健全产业标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体育赛事相关权利市场化运营,推进体育赛事制播分离,体育赛事播放收益由赛事主办方或组委会与转播机构分享。加强对体育赛事相关权利归属、流转及收益的法律保护,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加强资金保障。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对与举办体育赛事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得要求赛事主办方提交体育部门的审批材料。建立覆盖竞赛表演举办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完善相关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进一步拓宽体育竞赛表演机构的融资渠道。

  近年来,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推进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意见》的出台,将从总体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赛事体系、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产业能级、改善消费环境、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为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提供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为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积极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体育是重要的民生事业,是关系人民健康的一件大事,《意见》的出台是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的重要体现,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措施,将对全面深化体育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转自12月24日《中国体育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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