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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共济 共克时艰 中国足协倡议降薪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16:12:15 【字体:

5月8日,中国足协在官网发布了《关于男足职业俱乐部与所属球员、教练员合理调整薪酬、共克时艰的倡议书》,倡议各职业俱乐部“在双方约定的薪酬调整周期内,建议俱乐部与所有球员、教练员协商确定薪酬调整的幅度;建议参考比例为30%至50%之间,但具体方案应由俱乐部与球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

中国足协应各级俱乐部的普遍要求,就职业球员、教练员在疫情期间合理调整合同薪酬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多番调研、讨论,并与国际足联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并根据国际足联《关于应对新冠疫情足球管理问题指南》提出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内俱乐部的整体经济状况、协议履行情况等因素,在广泛听取俱乐部代表、球员和教练员代表,以及法律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就疫情期间适度调整球员及教练合同及薪酬的事宜,向各级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发出倡议。

倡议书表示,坚持友好协商,互敬互信的原则,建议本次薪酬调整的适用周期为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赛季各级联赛开始前一周止。

同时,俱乐部根据现金流情况,可考虑与球员、教练员协商于联赛开始前延迟支付部分薪资的方案;但建议俱乐部应确保延迟支付的比例不超过原合同约定薪酬金额的30%,且延迟支付的部分应在联赛开始后90个自然日内补齐。

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1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调整其薪酬;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2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延迟支付其任何比例的薪酬。同时倡议书对因薪酬调整所引起的争议给出了解决方案。

中国足协表示,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就薪酬调整幅度及发放方式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中国足协备案,但提交备案的最晚日期应为2020年8月31日。

倡议书最后,中国足协呼吁所有职业球员、教练员与各级俱乐部勠力同心、风雨同舟,共同面对当前的实际困难。(转自5月11日《中国体育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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