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核对象:具备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半数以上的县市区,全省各乡镇,全省城市街道办事处
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审核机关:省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群众体育处办理。
地 址:长沙市体育馆路1号
电 话:0731—4555133
审核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国家体育总局、农业部、中国农民体协《关于开展亿万农民健身表彰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委、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
通知》第24条。
审核程序:先进集体、个人(含先进乡镇):由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向省体育行政部门申报,
省体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
先进县: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省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体育行政部门考察,
审核,上报。
先进社区:由办事处提出申请,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报省体育行政部
门审核,上报。
审批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