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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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领导
局长李舜
党组书记、局长 李 舜
  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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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主要职责

省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二)研究全省体育发展战略,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省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   (六)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   (七)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   (八)负责全省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
  •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