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业余训练和学校体育,促进体育人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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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0年代初以来,省体委十分重视业余训练和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以上好体育课为中心,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课余训练等方面的工作。学生的身体形态和素质有了明显的改善与提高,学校体育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91年明确提出:学校体育发展战略要服从、服务于全省体育发展战略。与此同时逐步形成了业余训练改革思路:中、高级应坚持小规模、小负荷、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益的原则,初级业余训练要走与学校、厂矿和社会相结合的路。业余训练的主要任务是输送人才;衡量业余训练工作好坏的标志是输送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对全省业余训练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抓项目布局,调整理顺衔接体制。按照“女、小、轻、巧、水”的五字方针,抓好省定12个重点项目的布局,建立10所重点单项运动学校,形成后备人才培训基地。二是抓教练员队伍建设,规定没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的,不能担任业余训练的教练,在调整的基础上,积极进行选拔、引进和培养年轻教练。“七五”期间,体委系统专职教练员,由566名增加到700名。其中中级业余体校的279名专职教练员,中专以上学历者258名,占总人数的92%,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164名,占总人数的59%,为实现业余训练教练员队伍的“四化”打下了基础。三是抓科学选材。1989年,省体委成立科学选材领导小组,各地(州)、市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机构。1990年,省联合测试评定小组对田径、游泳等8个重点项目300多名业余训练重点学生进行了生理、生化、机能、素质、技术等20多项指标的检测。经综合评定,153名学生列为重点后备人才。此后对他们进行长期跟踪考察,定期测试,并给予适当生活补贴,达到保证重点的效果。四是抓管理。主要做了三项工作:1.健全管理制度。1986年制定了《湖南省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暂行工作条例》,1990年公布《湖南中级训练形式业余体校检查评比办法(试行)》,1992年公布《湖南省县级业余体校暂行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县级业余体校综合评估试行办法》,使湖南省业余体校走上了制度化管理的轨道。2.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省管高、中级,地市管初级,每年按统一标准分级进行检查验收。3.认真作好9个重点项目训练大纲的贯彻实施。五是抓竞赛改革。将竞赛作为杠杆,调动业余训练的积极性,并采取以下办法操作。1.四年一届的省运会、省青少年运动会按全国运动会和奥运会的周期配套,使选拔出来的苗子经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后,在全国运动会、亚运会和奥运会上有希望出成绩。2.青少年参赛的年龄组别设置,与全国运动会和奥运会出成绩的最佳年龄相适应。3.青少年竞赛的内容为比专项、比基本技术、比素质、比体型,着重强调打基础。4.省定重点项目的竞赛每年进行,非重点的奥运会项目隔年进行,其他项目的竞赛,采取社会赞助、体委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5.试行以成绩达标报名参加省比赛的办法,以促进竞争,提高业余训练水平。
  90年代初,省体委对全省业余训练又提出了“县为基础,增强后劲,突出重点,形成拳头”的原则,实行省地县分级管理,全省业余体校发展到133所,训练人数达7985人。90年代中期,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部分地方业余训练出现滑坡。据统计,1998年开展业余训练的只有35个县,其中51个省定重点体育校(班),坚持训练的只有31个。全省在岗教练员由1995年的672人减到1997年的489人。在训运动员由1995年的8429人,减至1997年的5346人。
  省体委对业余训练的滑坡现象,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提出了“大力改革高级,重点提高中级,巩固完善初级”的业余训练发展方针,“调整结构,突出重点,培养精品,形成优势”的业余训练发展思路,坚持走“一校两制”和“体校结合”的道路,建立强人、强项、强校人才基地。并提出五项改革措施。1998年根据省体委制定的“168”工程计划,又制定了《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对湖南业余训练起到了较好的导向和推动作用,使全省业余训练出现了好的转机。

内容加入时间:2006年2月6日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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