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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颁布实施动员大会召开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是体育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体育持续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切实加强了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在新形势下,重视并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完备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显得更为重要。《条例》规定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确立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监督管理体制;构建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框架体系;建立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协议制度。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爱华同志首先宣读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7号公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同志讲话指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大张旗鼓,广泛宣传《条例》;明确职责,全面贯彻《条例》;加强监督,保证落实《条例》。
甘霖副省长指出:《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是我省继《湖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之后颁布实施的第三部体育法规,对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落实奥运增光计划,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舜同志介绍《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立法经过及特点。并要求:全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单项体育协会、各行业体协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深厚内涵与基本精神;各级体育部门要把对《条例》的学习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并列入2007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动本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全省体育系统机关工作人员、体育运动学校、后备人才基地、体育传统校及有关人员必须人手一册《条例》单行本;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开辟《条例》宣传橱窗和张贴《条例》挂图;要动员各地主要媒体刊登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系列报道,请人大、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专题文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湘潭市体校校长宁志军同志作了学习贯彻《条例》 再创业训辉煌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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