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育新闻及信息公告 >> 新闻信息 >> 湖南省体育局——其他行政行为(共4项)
湖南省体育局——其他行政行为(共4项)
1.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同意
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机构:政策法规宣传处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的备案
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实施机构:政策法规宣传处
3.擅自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
处罚种类:取缔
法律依据:《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九条
实施机构:群众体育处
4、违反规定举行健身气功活动;违反规定设立、选择健身气功活动场所;违反规定悬挂、张贴、散发宣传品
处罚种类:取缔
法律依据:《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十条
实施机构:群众体育处
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机构:政策法规宣传处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的备案
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实施机构:政策法规宣传处
3.擅自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
处罚种类:取缔
法律依据:《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九条
实施机构:群众体育处
4、违反规定举行健身气功活动;违反规定设立、选择健身气功活动场所;违反规定悬挂、张贴、散发宣传品
处罚种类:取缔
法律依据:《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十条
实施机构:群众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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