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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机关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
 湖南省体育局主办  www.sports.gov.cn  内容加入时间:2004年9月21日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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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约束机制,综合实施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执法考评的内容
  1、体育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2、体育行政管理处罚行为;
  3、体育行政管理复议及行政赔偿行为;
  4、行政处罚申诉检举及重大信访案件查办情况;
  5、考评过程中调查了解到的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
  6、贯彻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及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二、执法考评的对象局机关各执法处室。
  三、执法考评安排
  执法考评自2004年8月起,正式在局机关启动,逐年实施,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各考评对象予以奖惩的基本依据。
  四、执法考评方法
  由局执法考评领导小组在每年年终对各处室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核评议。
  五、执法考评结果的确定
  执法考评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考评计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60至84分的为达标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等次。
  执法考评对象每年度的考评结果,由局办公室及时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依法治省办备案。
  六、执法考评计分办法
  执法考评计分具体办法详见附件。
  七、对执法考评结果的奖惩
  对年度执法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处室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连续两年取得执法考评优秀等次的处室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和记功奖励。对执法考评不达标的要区别情况,采取挂牌整改、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资格、通报批评、离岗接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办法予以处理。奖惩具体办法由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八、组织领导
  成立省体育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组长:傅国良,副组长:李舜、陈正湘、周克臣,成员:刘伦菊、曹任远、傅黎明、龙卫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执法考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岗位学法活动”等工作结合进行。

  附件:湖南省体育局机关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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