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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获得:
(一)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冠军的全体运动员。第二、第三名的8096的运动员。
集体项目第四至第六名的40%的运动员。第七、第八名的20%的运动员。
(二)双人项目:
获前六名的运动员。
(三)单人项目:
获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冠军赛、锦标赛成年组比赛中获得:
(一)集体项目:第一名,实得分在92分以上的80%运动员。
第二名,实得分在90分以上的60%的运动员。
第三名,实得分在88分以上的4096运动员。
第四名,实得分在87分上的30%的运动员。
第五名,实得分在86分以上的20%6运动员。
第六名,实得分在85分以上的10%运动员。
(二)双人项目:前三名,实得分在88分以上者。
(三)单人项目:前六名,实得分在85分以上者。
注:集体项目未达到规定分数者,按下一名次的比例申报,计算比率时含替补队员人数。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冠军赛、锦标赛成年组比赛中获得:
(一)集体项目:前八名,实得分在80分以上,除运动健将外的其它运动员。
(二)双人项目:前八名,实得分在80分以上,除运动健将外的其它运动员。
(三)单人项目:前十名,实得分在80分以上的运动员。
(四)年龄组(B):规定动作前十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国比赛中,规定动作:第十一至六十名;
1、年龄组(B):规定动作第十一至五十名;
2、年龄组(C):规定动作前三十名;
(二)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获得:各项目前十名。
五、三级运动员
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得:
1、集体、双人、单人项目前十名;
2、规定动作前二十名。
六、少年级运动员:
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得:集体、双人、单人项目第十一名至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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