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体育 >> 湖南体育专文及文件辑要 > 关于授予李芳等15位同志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授予李芳等15位同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湘妇字[1997]22号
在第八届全运会的比赛中,我省体育代表团的女运动员和女教练员,发挥了顽强拼搏、团结奋斗的精神,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为湖南妇女争了光,争得了荣誉。为表彰她们的先进事迹,经省妇联研究决定,授予李芳、陈莉、陈京京、刘琐、吉丽雅、杨霞、龚智超、龚睿娜、吴慧敏、黄穗、唐白雪、朱炳臻等12位运动员和谢逢森、林织、谢智敏等三位教练员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希望全省广大妇女群众以她们为榜样,向她们学习,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再接再励,开拓进取,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湖南省妇联
1997年10月27日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