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局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湘体纪字[2001]15号
湖南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局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体育局(章)
2001年6月6日
主题词:行政通知
抄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体育局办公室 2001年6月7日印发
关于在全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0)1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1]14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行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全局各直属单位与机关各处室上下联动,着重在“普及、巩固、规范、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大力提高行政机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政务公开包括对社会、群众公开和对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两个方面。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各类行政事务都应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全局应对外公开的项目主要为:经过认真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运动员招工录干,退役运动员安置,五城会等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征地、设计招标、工程建设和经费开支等;对内公开的项目主要是:单位内部招工,干部职工调动安排,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职工提升晋级,财务开支及工资福利发放等。
(二)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对政务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周知、办事和监督。除应采取“两有”(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外,还应注意利用大众传播工具和手段,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对于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要编印《政务公开指南》,发到单位和群众手中;对于需社会公众了解的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则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实行一事一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一般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前五个要素应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则可在事中或事后公开。
(三)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今年内,各直属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正职为主要负责人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形成管理、监督体系,制定比较完善的监督制约制度和办法,保障政务公开及时推行。通过实行政务公开,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公务员和各类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得到加强,业务工作和经费管理健康发展,干群关系明显好转,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70%。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省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傅国良同志任组长,满维德、陈正湘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纪检、监察、机关党委、人事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并负责抓具体工作。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省体育局政务公开监督电话:(0731)4555168、4555230。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把它当作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创建文明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促进以政务公开为基础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要力戒形式主义。政务公开必须有一定的形式作载体,但无论采取何种公开形式,都要注重实际效果,坚决摒弃形式主义, 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评价政务公开工作,不能只听领导和经办人员怎么说,或者只看形式,而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听取来自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评价。评价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是:该公开的事项公开了没有,公开的内容落实或执行了没有,违反公开规定的问题查处了没有。
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通过明查暗访、聘请监督员和开展群众评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的不公开或者搞假公开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