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省体育局等单位省先进集体称号的决定
关于授予省体育局等单位省先进集体称号的决定
2000年10月16日(不另行文)
在举世瞩目的第27届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团结奋战,顽强拼搏,共获得7枚金牌、1枚银牌、5枚铜牌,破3项世界纪录,金牌数、奖牌数和总分均位居全国首位,获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创建国以来我省体育事业最好成绩。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我省奥运健儿振兴中华、为国争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顽强拼搏、争创一流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激励我省运动员、教练员和广大体育工作者继续奋发进取,再创佳绩,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为发展全省体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省体育局、湖南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省体操训练中心、省体育局体育工作大队授予省先进集体称号。
省委、省人民政府希望省体育局和全省体育战线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发展全省体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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